根据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〉的通知》(辽委办发[2018]25号)和《辽宁省“兴辽英才计划”管理办法》(辽组通字[2018]30号),现将2018年辽宁省“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”科技创新领军人才,“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”创新领军人才,“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”创新团队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
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(含中直驻辽单位)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;军队系统人员;正在享受辽宁省“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”等省内其他人才计划、项目资助的高层次人才不在推荐选拔范围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“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”科技创新领军人才
具有中国国籍,在2018年3月6日前全职在辽工作2年以上,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科学道德,品行端正。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主持完成重大科技项目,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。
2.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,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。
3.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,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,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,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。
4.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。
5.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6.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。
(二)“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”创新领军人才
应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科学道德,品行端正。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:
国(境)外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:
1.一般应在国(境)外取得博士学位。
2.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,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,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(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)。
3.在国外著名高校、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(含)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、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。
4.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,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。
5.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,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。
6.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,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,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,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。
7.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。
8.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。
省外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:
1.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工作或在辽工作不超过2年,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(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)。
2.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,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。
3.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,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。
4.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,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,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,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。
5.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。
6.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企业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,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)。
7.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。
(三)“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”创新团队
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,有望突破核心技术、提升产业水平、引领产业发展,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海内外高水平创新团队。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。
2.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,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。
3.团队创新业绩突出,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,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。
4.团队结构稳定、合理,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(不含顾问),其中50岁以下的一般不少于1/2,专业结构合理,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,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。
5.团队所在单位运行状况良好,技术创新体系健全,配套支持措施完善,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,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;创新团队以企业为依托的,所在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,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,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。
6.团队成员与在辽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、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,其中团队带头人及1/2以上团队成员应全职在辽工作(每年工作不少于9个月)。
7.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,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8.自主培养的团队,其带头人应符合《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》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要求;海内外引进的团队,其带头人应符合《辽宁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》中创新领军人才的要求。
三、申报材料
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下:
1. 辽宁省“兴辽英才计划”推荐情况汇总表(附件1);
2. 申报书(附件2、3、4)及附件证明材料(一式3份);
四、有关要求
1.同一申报对象(包括团队带头人)同一年度只能通过1个平台部门申报辽宁省“兴辽英才计划”中的1个类别,不得重复申报。
2.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,勿过度包装。电子版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,并存储为Word和PDF格式,附件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(含有关印章或签字等相关内容)并存储为PDF格式。所有电子版材料压缩成1个文件包发送邮箱gaozhenrui@iae.ac.cn
3. 将相关材料于2018年6月2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,逾期不受理。
联 系 人:高振蕊
联系电话:83970205
人事处
2018年6月1日